在強制性養護結束后,進入為期十個月的常規管養。其目的是**植物的正常生長,使先鋒植物接受一個生長周期的檢驗,同時建立鄉土植物的生長環境,進入生態修復的自然循環過程。其具體工作包括:
②監測植物生長過程中的抗逆性能,在極端氣候(強暴雨、長時間干旱、高溫、低溫等)情況下植物生存態勢,采取對應措施(補植、修剪、支護、間伐、補水、補肥等)**植物成活;
③監測植物生長過程中抗病蟲害的能力,及時發現并處理病蟲害隱患,同時防止人為和其他動物被破壞植物;
④采集植生鄉土物種,加速生態自然進程。采集的鄉土物種主要是能在當地快速存活、生長和繁衍的草、藤、灌、花;
⑤工程缺陷修補,對可能出現的邊坡植被基材垮塌、樹木死亡等進行補噴和補栽,對損壞的噴(澆)灌系統進行修復。